一、项目背景
在我国新生儿中,先心病发病率为7‰—8‰,每年约有14万名先心病患儿出生,其中约有半数在1-2岁时死去。由于经济的原因,在患有先心病的儿童中能够得到及时治疗的只有6万人左右。就我国目前的医疗技术水平,99%的患儿是完全可以通过手术治疗得到康复的。由于承担不起上万元的医疗费用,许多贫困的家庭往往只能放弃治疗,以致错过最佳治疗时机,影响孩子发育,遗憾终生。“天使阳光基金”是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救助贫困家庭的先天性心脏病儿童而设立的专项公益基金,并且得到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十二五”计划的支持。天使阳光基金累计救助贫困先心病儿童1.3万余人,筹集资金近2.5亿元。定点合作医院38家,省级覆盖率已达到 65%,逐步形成面向全国的医疗支持网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贫困先心病儿童筛查活动50余次,成功救助了2000余名患儿。
二、资助对象
0-14周岁患有先心病且家庭经济贫困、尚未进行手术治疗的患儿(患儿15周岁生日第二天0时起即为超龄)。
三、资助规则
已通过评审获得受助资格的患儿,如属于以下情况的终止资助。
1.未产生先心病手术费用且在资助款拨付前已去世的;
2.评审前核实患儿近况时,其监护人隐瞒已完成心脏手术情况的;
3.入院检查后,病情自动愈合或不满足手术指征的;
4.经基本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等综合报销后,医疗费自付金额未达到最低自主标准的;
5.未在规定时间期限内完成手术的;
6.提交回执资料时间超出资助告知书有效期的;
7.除补充资助外,每名申请本项目的先心病患儿只安排一次资助。
四、资助标准
1.家庭自付5千元(不含)至1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5千元;
2.家庭自付1万元(不含)至1.5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1万元;
3.家庭自付1.5万元(不含)至2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1.5万元;
4.家庭自付2万元(不含)至3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2万元;
5.家庭自付3万元以上的(不含3万元)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3万元;
6.复杂先心病患儿需多次手术、且已获得一次资助的,在完成第二次或第三次手术并提报相关资助材料后,可予以补充资助,每名患儿资助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3万元。
五、申报程序
六、申报资料
1.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申请表(批准后告知书的有效期是三个月);
2.患儿心脏超声检查报告单(原件、复印件均可);
3.家庭贫困证明原件(由所在村或街道办、社区开具、须盖公章);
4.父亲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离异家庭需要离婚证复印件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
5.母亲身份证复印件;
6.户主户口本复印件;
7.父亲户口本复印件;
8.母亲户口本复印件;
9.孩子户口本复印件;
10.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如户口本能证明父亲、母亲、孩子三者关系的,此条可省略);
11.如有其他辅助性资料(低保证、下岗证、残疾证等)一同准备。
七、申请表格下载
搜索“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官网,点击“求助”,点击《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先心病儿童资助申请表》进行下载。
一、项目简介
为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省红十字会依据《陕西省红十字会人道救助管理办法(试行)》《人道救助管理办法几点补充说明》按照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改善最易受损群体的境况为重点,对省内城乡因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以及红十字会认定应当救助的困难家庭和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二、救助前提
1.重大疾病单次住院治疗结算后个人负担费用超过一万元;
2.申请人必须得到过政府救助。
三、救助对象
凡具有陕西省户籍的城乡居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人道救助:
1.重大疾病患者。因罹患重大疾病治疗费用较大,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其他补充医疗保险和政府医疗救助后,个人承担费用数额较大,超出承受能力,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
2.突发事件受害者。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特殊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经政府救助后仍然生活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和个人;
3.红十字会认定应当救助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和个人。
四、救助标准
1.因罹患重大疾病而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个人承担医疗费用较大时,可按以下标准给予救助:
个人承担费用1—2万元(含2万元),救助资金为个人承担部分10%,救助资金1000—2000元;
个人承担费用2—5万元(含5万元),救助资金为个人承担部分15%,救助资金3000-7500元;
个人承担费用5万元以上的,原则上救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0元;
救助资金比例计算采取四舍五入方式计算,以元为单位。本年度救助资金不足时,按实际金额救助。
2.因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原因导致家庭暂时出现困难的,在第一时间给予救助,标准为500-5000元。
3.特殊困难的家庭,在政府临时救助后仍然生活困难的,可视具体情况确定救助金额,最高救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
五、申报程序
六、申报资料
1.《陕西省红十字会人道救助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申请人详尽陈述实际困难的申请书(需本人签字按手印);
4.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情况证明;
5.残疾、低保户需提供证明复印件;
6.政府救助证明;
7.病情证明材料:
(1)自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的诊断证明书原件(医院盖章);
(2)与诊断证明时间相符的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医院病案室盖章);
(3)与诊断证明、住院病案首页时间相符的结算票据复印件(原件或复印件)。
(4)陕西省异地就医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单、普通住院结算单复印件(医院盖章);
8.申请人本人的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开户人姓名、账户号码、开户行详细名称、联系电话)。
9.其他所需资料(见救助申请表相关要求)
一、项目背景
据统计,目前中国有400万的白血病患者,这一数字还在以每年3万到4万的速度增加。在白血病患者中,高达50%的病人是儿童。越来越多的数据表明,近年来,儿童已经成了白血病的高发人群。面对白血病治疗所需的数十万元巨额医疗费用,许多贫困的家庭往往只能选择放弃。“小天使”基金项目, 是2005年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倡导建立的我国第一个救助白血病儿童的专项基金,以所募善款专项用于救助家庭贫困的白血病儿童。2009年起,基金开始获得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的持续资助,患儿受益面不断扩大。截至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小天使基金”救助的白血病患儿3.8万余人,资助金额超过12亿元。
二、资助对象
项目资助对象为0——18周岁白血病儿童。
三、资助规则
1.除造血干细胞移植补充资助外,每名申请患儿只安排一次资助;
2.患儿在获得基金资助钱,死亡或痊愈,或已通过中国红基金会获得其他渠道的资助,则终止资助;
3.提交资料中如存在虚假、伪造等情况,则终止资助;如发现患儿监护人通过隐瞒、欺骗等行为获得资助,中国红基会将追索全部救助款,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资助标准
1.对完成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的白血病患儿每人一次性资助5万元;
2.对无需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或需要移植但尚未实施移植手术的白血病患儿每人一次性资助3万元;
3.患儿在获得3万元资助款后完成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补充一次性资助2万元。
五、申报程序
六、申报资料
1.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小天使基金资助申请表(批准后告知书有效期2年);
2.最新医院病情诊断证明(原件);
3.医院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须加盖医院专用章、红章子);
4.确认病情的骨髓检查报告(复印件);
5.家庭贫困证明原件(由所在村或街道办、社区开具、须盖公章);
6.父亲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离异家庭需要离婚证复印件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
7.母亲身份证复印件;
8.户主户口本复印件;
9.父亲户口本复印件;
10.母亲户口本复印件;
11.孩子户口本复印件;
12.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如户口本能证明父亲、母亲、孩子三者关系的,此条可省略);
13.如有其他辅助性资料(低保证、下岗证、残疾证等)一同准备。
七、申请表格下载
搜索“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官网,点击“求助”,点击《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白血病儿童资助申请表》进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