涓滴之水成海洋,颗颗爱心变希望。
【注意】转账汇款“附言”请视情注明以下信息:
(1)捐赠人。如果实际捐赠人与转账汇款人一致,不需注明。如果不一致,需注明实际捐赠人,以便准确开具捐赠收据和公示捐赠信息,否则需补交说明。
(2)捐赠意向。如不注明捐赠意向,将由宝鸡市红十字会统筹使用捐款。如有明确捐赠意向,需注明,如“新冠肺炎捐款”,如“助学捐款”,可简写。
(3)其他要求。请简略说明,并留下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