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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
 
宝鸡市人体器官捐献宣传活动走进金台医院
 为进一步推动人体器官捐献事业高质量发展,弘扬正能量,倡导新风尚,11月15日下午,宝鸡市人体器官捐献宣传暨《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宣传贯彻会在金台医院举行。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器官捐献获取与分配科刘海平教授,宝鸡市红十字会组织宣传部部长邓良熙,金台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令建军,金台医院党委书记叶平、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医生等20余人参加活动,活动由金台医院副院长安勤德主持。
        活动现场,邓良熙部长宣讲了红十字运动知识,介绍了宝鸡市目前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的情况;刘海平教授讲解了人体器官捐献知识,解读了《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与会人员就怎样更好的宣传人体器官捐献、如何与捐献意愿者沟通交流等进行了座谈。
        目前,宝鸡全市已登记意愿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志愿者19719名,实施人体器官捐献351例,遗体捐献31例。

            (来源:组织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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