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无偿献血?
1998年 10月 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无偿献血是指公民向采供血机构自愿、无报酬的提供自身血液的行为。世界卫生组织给无偿献血定义为:“献血者自愿捐献全血、血浆或血液成分,而不收取任何报酬”。
二、献血的体检标准
1.年龄:18-55岁;
2.体重:男≥50千克,女≥45千克;
3.血压:12-18.7/8-12,脉压差:≥4kPa(或 90mmHg-140mmHg/60mmHg-90mmHg,脉压差:30mmHg);
4.脉搏:60-100次/分钟,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 /分钟;
5.体温:正常;
6.皮肤:无黄染,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
7.五官:无严重疾病,巩膜无黄染;
8.四肢:无严重残疾,无严重功能性障碍;
9.《献血者健康情况征询表》上自我排查项目无异常;
10.献血前的血液检查项目均合格,包括血红蛋白等。
三、献血前的注意事项
1.学习献血知识,消除紧张心理;
2.献血前两餐不吃太过油腻的食物,但也不要空腹,可吃些较清淡的食物;
3.献血前不要服药;
4.不饮酒,尤其不饮烈性酒;
5.献血前洗澡保持穿刺部位清洁,睡眠充足,不做剧烈运动。
四、捐献全血流程
1.核对献血者有效身份证件。
2.为献血者进行健康征询。
3.由献血者本人填写献血登记表,依据身体条件,自愿选择200ml、400ml献血量。
4.核对献血登记表信息,献血前体格检查。
5.献血信息核查及登记。
6.献血前快速检测。
7.快速检验结果合格后献血者即可献血。
8.献血后按压针眼10分钟以上并稍适休息。
9.领取无偿献血证及礼品。

五、献血后献血者信息反馈
1、献血者可在献血一周后用固定电话拨打8008408801免费查询电话,或拨打0917-3563232人工查询(工作时间)。
2、不合格信息反馈通过:
1)信件反馈:凡经实验室检验确认的不合格献血者,均用信件通知本人。
2)电话通知:地址不详的献血者改用电话通知本人。
3)座谈:对信件、电话通知内容不清楚或有疑问需要咨询的献血者采用预约上站座谈的方式告知献血者的检验结果,使献血者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
4)四种传染病检测阳性的献血者,告知以后不适合献血,并说明注意事项;对ALT检验不合格者告知其待ALT合格后可继续献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