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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宝鸡市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845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执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组织落实中国红十字会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市各级及行业红十字会开展全市性活动,推动全市红十字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三)开展卫生救护的宣传和普及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四)依法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表彰无偿献血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参与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参与器官、遗体自愿捐献工作;参与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

(五)组织会员和志愿工作者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

(六)依法开展社会募捐活动;开展国内红十字会的友好合作与交流工作。

(七)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八)宣传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基本原则,并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九)协助政府开展对台工作,促进两岸红十字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十) 兴办符合红十字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和经济实体。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加强应急救援和应急救护培训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加强应急灾害管理,积极把红十字应急救援工作融入政府自然灾害应急响应体系,配合政府积极参与灾害救援工作;继续完善红十字赈济救援队建设,补充人员、充实装备,加强队伍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技能,提升备灾救灾水平。加强应急救护标准化建设,完善救护工作管理机制,发挥红十字会在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的主体作用,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救护培训中的运用,继续推广“红十字急救掌上学堂”,大力推动应急救护培训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和农村,在全市开展不少于2次的公益应急救护培训;特别是在易发性行业和重点领域,加大救护培训力度,开展不少于3期的应急救护员培训。

(二)完善人道救助,增强人道服务能力。继续实施以救助大病患儿为主要内容的“红十字天使计划”,做好14周岁以下先心病和白血病儿童的救助审核、申报工作。面向城乡困难群体,持续组织“红十字博爱送万家”等扶贫帮困活动。

(三)规范博爱家园生计基金运行。2011年实施的博爱家园项目是红十字会系统的品牌项目,涵盖了我市11个县区的16个项目村,每个项目村8万元滚动运行的生计基金已使用了6年,从运行情况来看生计基金正在发挥着支持村民开展种植、养殖、运输、商业等行业的脱贫作用。在前期生计基金运行过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明年计划对每个项目点的生计基金使用情况逐一进行核查,评估效能、总结经验,及时对使用率不高或使用不当的进行修正和部分调整,以确保博爱家园项目生计基金正常运行。

(四)继续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拓展我会“心灵阳光”品牌工作。继续抓好红十字心理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努力把市红十字会的“心灵阳光”品牌项目在全系统宣传推广。组织招募10名志愿参与关心留守儿童、关怀失独老人的红十字志愿服务,为不少于100名留守儿童和不少于50名失独老人开展心理普查,进行团体辅导,建立心理档案,并针对重点问题进行心理疏导,做好心理援助服务。努力争取省红十字会“博爱三秦”志愿服务项目,扩大我市红十字志愿者的工作范围,传播红十字精神,宣传社会正能量,更好的展现美丽宝鸡“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大爱形象。

(五)加大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力度,传播社会正能量。主动与市中心血站加强联系,利用“5.8”红十字博爱周等时机在广大市民中加强造血干细胞捐献的宣传力度,与媒体进行合作,制作专题节目加以宣传;组织一至两次造血干细胞样本集中采集活动,确保我市2018年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新增人数不少于400人。

(六)继续营造好红十字会宣传氛围。持续抓好市红十字会网站建设,办好本级的红十字简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全市红十字会工作;计划对全系统内的宣传骨干进行一次培训,并号召各级通讯员积极向《中国红十字报》、《博爱》杂志及省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媒体投稿,大力宣传红十字工作,对在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七)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人士、慈善家、民营企业家、热心红十字事业人士的联系,争取支持,增强市红十字会的综合实力和救助能力。加强与国外及港、澳地区红十字会以及台湾红十字组织的联系建立发展友好合作关系,探索新的合作方式和途径。结合苏陕扶贫协作活动,加强与徐州市红十字会业务交流,主动寻找协作事项,力争在协作工作中签署红十字人道领域相关协议,建立长期协作关系,逐步完善帮扶体系、健全帮扶机制;通过交流、协作开阔视野、激发活动,借鉴先进经验,促进市红十字会干部思想、观念、作风的持续转变,凝成加快追赶超越、脱贫攻坚的红会合力。

(八)发挥特色优势,做好项目建设。落实好博爱家园各类项目实施,在注重软实力建设的基础上,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强化公益设施建设管理,充分发挥项目设计功能,广泛深入地开展具有红十字特色的“红十字关爱进社区”等服务活动;强化博爱家园项目建设和经验总结,加强正在实施的博爱家园项目的管理和督导,通过监管项目实施过程,促进项目执行成效,展现红十字元素,用项目执行的实际行动、展示项目成果不断争取更多地红十字项目落户宝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宝鸡市红十字会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7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0日,本部门国有资产价值为7.9423万元,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

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度市红十字会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持续开展红十字核心业务,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助手作用,以红十字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推进“三救”、“三献”民生服务平台为主线,紧贴“心灵阳光红会人,雪中送炭红会事”服务理念,按照“突出特色、强化服务、狠抓落实、奋力推进”工作思路,努力推动全市红十字会工作,切实把红十字人道服务落到实处。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2.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市红十字会收入预算为112.38万元,支出预算112.38万元。较上年增长27.62 %,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主要原因是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工作经费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市红十字会收入预算为112.38万元,支出预算112.38万元。较上年增长27.62 %,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主要原因是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工作经费增长。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市红十字会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12.38万元,较上年增长27.62 %,主要原因是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

支出分类对比(年度增减变化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9.2万元,较上年减少9.72%,主要原因是2017年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预算基数过多,并年底财政予以核减、收回。

2)行政运行(208160199.43万元,较上年增长28.26%,主要原因是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正常调资晋档支出定额提高。

3)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3.75万元,较上年减少9.64%,主要原因是2017年本单位医疗预算基数过多,并于年底财政予以核减、收回。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市红十字会支出预算为112.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8.08万元,较上年增长21.35%,主要原因是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公用经费支出7.9万元,与上年持平;业务经费支出1.4万元,与上年持平;项目商品服务支出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宝鸡市红十字会市本级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22万元,较上年增长10%(主要是会议费预算0.02万元)。其中出国(境)费为0,出国人数0;公务接待费0.2万元,同上年持平。主要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委、市政府《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要求,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活动预算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为0元,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2018年会议费预算0.02万元,增长100%;原因2017年未预算会议费,结合2018年工作需要增加此预算。

2018年培训费预算为0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培训费管理办法,压缩培训人数和天数,对培训费预算进行压减。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94.43万元,较上年增长24.46%,主要原因是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正常调资晋档支出定额提高。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社会保障缴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以及事业、工伤、生育、大病统筹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附件:[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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