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红十字会,宝鸡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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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名: 宝鸡市红十字会(资金性质:募捐资金)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营业部
账 号: 61001620031050001949
地 址: 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F座301-3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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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政策
 
宝鸡市红十字会关于理事履职发挥作用的意见

为全面推进我市红十字事业发展,深化红十字会改革,完善红十字会治理结构,更好地服务理事、发挥理事作用,依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及有关规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红十字会自身实际和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强理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理事在服务社会、教育引领、建言献策、培养人才等方面的作用,倡导和支持理事为群众办实事,促进我市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理事职责

红十字理事是红十字会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的杰出代表,具有坚定的政治性、鲜明的先进性、广泛的群众性,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广大理事应积极履行以下职责。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 四个意识 ”,坚定“ 四个自信 ”,做到“ 两个维护 ”,发挥理事在红十字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模范履行红十字会会员义务。主动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标志使用办法》;传播国际人道法和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遵守《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按时缴纳会费。

(三)主动参与红十字会工作。亲自参加红十字会议或活动。结合理事工作特点,就红十字事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和咨询研讨,对红十字会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参与红十字应急救援、应急救护培训、人道救助等重大活动。做红十字志愿者,奉献一次爱心,为红十字会做一次代言等。

(四)积极建言献策。理事在任期内,积极完成市红十字会年度工作支持清单任务,帮助红十字会解决实际困难。随时向市红十字会提交书面工作意见和建议。

(五)落实履职情况报告。每年 1 月底,理事将上年度履职情况及本年度作用发挥计划书面提交市红十字会。

(六)加强与市红十字会工作联系。理事如遇任职期内工作调动等原因无法继续担任理事情况,应及时与市红十字会联系告知,并建议所在理事单位提出继任候选人人选报市红十字会。

三、理事作用发挥

理事应依照红十字会法定职责,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在以下方面发挥作用。

(一)应急救援。主要是对灾难或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的救援行动,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工作。

1.支持红十字应急救援队建设,提供、补充、更新救援队装备,支持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或相关业务培训;

2.为红十字会应急救援、救灾工作提供工作条件,如灾害预警及灾情信息,组织动员募集款物,为救援救灾车辆开通绿色通道等;

3.支持红十字会备灾工作,协助动员募集款物,储备必要的救灾、救助物资。

(二)应急救护。主要对群众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培训红十字救护员,培养应急救护师资队伍。

1.筹集款物支持应急救护培训工作;

2.推进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进校园、进课堂;

3.联合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大赛;

4.支持红十字应急救护师资队伍建设,筹集培训经费、教材、教具、服装等;

5.组织所在单位、行业、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

6.协助出台有关 AED( 自动体外除颤仪)设置政策,推进在公共场所设置 AED 一体机,动员相关资源捐赠 AED;

7.提供应急救护培训场地;

8.支持推动4A 级以上景区设置红十字应急救护站。

(三)人道救助。动员社会力量募集款物或项目支持,开展对困难群众救助。

1.支持参与人道公益项目。为红十字会设计推广的红十字博爱送万家、红十字博爱家园、红十字大病救助、助学、志愿服务等项目筹集款物;

2.开展对困难群众、残疾人员、困难学生等人道救助工作;

3.支持卫生院(站)援建、乡村医生培训等医疗救助项目;

4.实施“红十字大病救助 ”“红十字天使计划 ”等项目,做好先心病、 白血病等大病患者人道救助;

5.支持红十字会兴办医疗、康复、养老等与红十字宗旨相符的社会公益实体。

(四)“三献 ”工作。动员社会各界群众参与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1.倡导各行各业群众积极宣传和支持造血干细胞、器官(遗体)捐献和无偿献血等工作;

2.支持所在单位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参与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无偿献血宣传等活动,共建爱心基金;

3.推动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场所建设,并开展相关活动;

4.支持对造血干细胞和人体器官捐献者家庭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等;

5.推动遗体与人体器官捐献立法工作。

(五)组织建设工作。在街道、社区、学校、企业等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发展会员和志愿者。

1.支持所在单位、部门申请成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或成为红十字会团体会员,鼓励所在单位干部、职工成为个人会员和红十字志愿者;

2.支持红十字服务站、红十字救护站、生命健康安全体验馆等基层阵地建设,创建红十字社区工作示范点。

(六)志愿服务。主要参与社会管理、社区治理、服务群众等志愿服务工作。

1.支持红十字会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将红十字志愿服务纳入志愿服务工作指导体系;

2.联合开展主题文明志愿服务活动;

3.支持红十字工作领域志愿服务先进人物评选;

4.支持开展志愿者培训、服装购置、意外保险购买等;

5.支持组建符合红十字宗旨的各类志愿服务队伍。

(七)红十字知识传播及工作宣传。主要对红十字会工作与知识进行宣传,传播正能量,动员社会力量支持红十字事业发展。

1.广泛宣传红十字会工作,营造有利于红十字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2.开展红十字运动相关研究工作,推动建立红十字文化传播基地;

3.宣传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践行“人道、公正、 中立、独立、志愿服务、普遍、统一 ”的国际红十字运动七项基本原则;

4.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

5.促进国际人道法在全市的宣传传播;

6.支持各基层红十字会参与全国宣传推选学雷锋志愿服务“ 四个一百 ”先进典型活动;

7.支持红十字会舆情监测工作,正确引导和处置红十字网络舆情,对有负面影响及不实报道进行正面引导,制止不实信息的传播;

8.出席红十字会重要庆典和大型活动。

(八)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主要针对青少年特点,加强对青少年德育教育、素质教育、安全教育与健康教育。

1.支持在各级各类学校成立红十字会;

2.支持红十字示范校、模范校创建工作;

3.支持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传播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开展疾病防控、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安全应急与避险、艾滋病预防、近视眼防治、远离烟草和毒品等健康教育;

4.依托学校特色成立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伍,支持实施红十字青少年志愿服务项目;

5.支持将中华民族孝慈仁爱传统与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相结合、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传播红十字精神相结合,在学校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弘扬“人道、博爱、奉献 ”的红十字精神。

(九)其他。主要围绕红十字会核心业务及组织建设、宣传等工作,给予支持或积极建言献策。

1.支持红十字会工作纳入当地党委政府工作规划;

2.党委政府定期听取红十字会工作汇报;

3.积极协调解决红十字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参与红十字会工作调研;

5.对改进红十字会工作建言献策。

四、组织领导

加强理事联系,促进理事作用发挥,是增强红十字会工作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我市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全市各级红十字会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市红十字会将理事联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认真落实理事联系制度,协助理事策划设计好活动,并提供相关工作条件,配合理事做好实事。积极宣传理事发挥作用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为理事发挥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每年理事会对理事建议征集办理情况、理事履职办实事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突出的进行表彰并通报所在单位。

 

附件:宝鸡市红十字会理事履职发挥作用情况表

 

 

 

 

 

 

 

 

 

 

 

 

 

 

 

附件

宝鸡市红十字会理事履职发挥作用情况表

理事姓名

 

单位职务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上年度履职发挥作用情况

 

 

 

 

 

本年度履职发挥作用计划

 

 

 

备注:填写完成后请提交宝鸡市红十字会理事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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